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促进必赢官网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,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造性和创新能力,激发学生的探索与求知欲,激励本科生一流人才的脱颖而出,有效提升本科学位论文质量,特设立“必赢官网育苗基金”(以下简称“育苗基金”)。
第二条 “育苗基金”评选坚持“培育拔尖人才、激励创新发展”的原则,鼓励本科生积极从事科学研究,促进拔尖人才培养,对学业成绩好、科研潜力大的本科生进行资助。
第二章 奖励标准和申报条件
第三条 育苗基金每项获得400-6000元启动经费。
第四条 育苗基金资助范围为必赢官网全日制本科生,原则上为按照基本学制的二年级学生。
第五条 申请条件: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2、申请人课程没有重修现象,各门实验课成绩达到80分以上(含80分)。
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取消育苗基金申报资格:
1、受到学校处分者,处分期内取消申报资格;
2、伪造材料、作弊、学术不端行为、违反学术道德者;
3、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者;
4、申报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、保留学籍者;
5、由于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;
6、育苗基金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况。
第三章 组织申报及评审
第七条 育苗基金每年评审一次。
第八条 育苗基金评审工作遵循“科学公正、注重创新、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以激励具有科研潜力的优秀本科生为导向,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杜绝弄虚作假。
第九条 育苗基金项目申报程序:
1、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先征得指导教师的同意后,填写《必赢官网育苗基金项目申请书》,同时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。
2、指导教师给出推荐意见,对申请者的研究能力、学术潜质、工作态度及研究课题性质和水平等给出评价。
第十条 必赢官网成立育苗基金评审委员会,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组成。评审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育苗基金评审办法、组织学生提交申请、审查申报条件、决定育苗基金名额、项目评审、以及裁决有关申诉事项。评审结果在学院公示(不少于3个工作日)。公示无异议后,将名单提交学院批准。
第十一条 对育苗基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,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,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。
第四章 发放管理与监督
第十二条 育苗基金经费由指导教师统筹使用。
第十三条 评审结束后,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、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,一经查实,收回该生已获得的资助,并根据必赢官网相关条例进行处理。相关工作人员在评审工作中出现违反本办法行为的,将追究其行政责任。
第五章 其他
第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2020年9月10日起实施。
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必赢官网负责解释。